李書福提案:加快自動駕駛立法

伶軒 9年前 (2016-03-05)

自動駕駛立法,應從多個方面入手。

3月3日,全國政協委員、吉利汽車集團董事長李書福攜三項提案參加兩會。提案之一便是:加快自動駕駛立法。

有研究表明,95%的交通事故與人的錯誤駕駛行為有關。但自動駕駛可以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的死亡率,使交通變得更加安全。

有研究表明,在速度不超過10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前后車間距離可以有效控制在5米以內,這將大大減少交通擁堵問題。同時,自動駕駛還可以帶動汽車燃油經濟性提升15%-20%。

雖然自動駕駛的積極意義顯著,我國在此方面的發展也進行的如火如荼。但目前在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對自動駕駛汽車上路試驗及隨后普及應用還存在著不少障礙。

對此,李書福認為,自動駕駛對中國汽車行業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機遇,提前判定可能發生的問題,盡早進行立法的預案工作,制定符合自身情況的行業標準和法律法規,這將有助于為中國自動駕駛行業樹立規范,推動行業良性發展,引導社會投資。同時能夠憑借相關立法和行業規范的確立,最大化促進相關產業在“中國制造2025”大戰略中實現國際舞臺上的彎道超車。

在具體的立法過程中,李書福認為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一、 研究分析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識別并著手修改阻礙自動駕駛發展的相關條款。

例如,現行《新交通法》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2分。這樣的法律條文明顯不適用于無人駕駛車。

此外,在車輛的安全認證、質檢標準、責任歸屬等方面,均需要新的、切合無人駕駛車的法律法規予以保障及約束。

二、政府需要引導汽開發自動駕駛技術,引導車廠家或零部件供應商以及大學科研機構重視用戶體驗。

目前,美國、日本等國已相繼進行無人車的戶外試駕。而在國內,更多的則是復雜的車內操作體驗。這樣的體驗,并不能使宣傳推廣達到預期目標,更無法為自動駕駛奠定良好的用戶基礎。

三、 自動駕駛對解決大中型及特大城市的交通擁堵、空氣污染等問題有更為顯著的社會效應。

大規模的實驗項目,需要經過仔細驗證后,確定試驗的適用環境。如目前迫切需要改善交通擁堵、空氣污染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先行推動自動駕駛試點區域的建設。

四、自動駕駛的發展要求全面考慮立法的相關產業政策。

1.制定相關的產業政策,包括技術路線、行業標準、安全規范、交通執法、保險責任等各個層面。

2.考慮城市規劃方面的立法,包括基礎設施改造、智能交通規劃、智慧城市的規劃等。

3.相關責任方問題上,要慎重考慮廠家、駕駛員、行人、保險公司等方面的權責界限,加快促進產業在全員公認和遵守的軌道上迅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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