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據浮出水面,Uber的自動駕駛項目何去何從?
Waymo稱打車服務Uber沒有披露利用其知識產權開發的一種關鍵零部件。
在今年二月份的時候,Alphabet旗下自動駕駛子公司Waymo起訴Uber,表示其竊取Waymo的無人駕駛汽車商業機密。隨后在4月份Uber發表聲明稱自家的激光雷達傳感器技術和Waymo的產品完全不同。最近,這樁起訴案件又有了新的進展,Waymo稱打車服務Uber沒有披露利用其知識產權開發的一種關鍵零部件。
Waymo指出Uber隱藏了它開發的一種不同激光雷達,該激光雷達就采用了Waymo的技術。Waymo表示,此前一名Uber員工在作證時“曝光”了這種激光雷達的存在。
不過,Uber很快就否定了這一指證,表示并沒有隱藏其他激光雷達技術,該員工所透露的開發工作早就放棄了。
據了解,5月3日,當地法官將決定是否支持Waymo此前要求禁止Uber繼續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要求。
不過,法院的禁令對Uber的影響與其范圍有關。Uber需要讓法官相信其自動駕駛汽車沒有使用Waymo知識產權。否則,一旦發布范圍更廣泛的禁令,必然會迫使Uber重新開發自動駕駛的部分技術,從而對Uber的自動駕駛項目造成巨大的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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