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斗為什么要與伽利略共用頻段?
共用頻段是無意,無奈之舉。
弱者遵守別人的規則,強者遵守自己的原則。
頻率資源屬于不可再生的資源,是人類共有的,而且不是所有頻率都能用,國際電聯給衛星導航分配的頻率是有限的。
《無線電規則》對衛星頻率和軌道做了充分解釋和分配方式:
一、“先到先得”;
二、7年內申請者必須使用該頻率;
三、若“撞頻率”,協商使用。
航天領域發達的兩個國家,美國的GPS系統和俄羅斯的格洛納斯衛星導航系統早已占去了80%的“黃金導航頻段”。
至于北斗和伽利略呢,中國是在2000年4月17日申請的,歐洲是在2000年6月5日申請。
歐洲是05年發的衛星,06年發的導航信號;而中國是07年4月13日發的衛星,17日發的導航信號,完美地卡在了七年的最后一天,但這并不犯規呀。
就算這是“搶”,只能算的上是“搶資源”,而不是“搶他們的資源”。
如今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已經成為繼美國俄羅斯之后,第三個成熟的定位導航系統了,歐洲卻落沒了,于是強行讓中國讓出頻段。理由就是中國的北斗和歐洲的伽利略頻段重疊,這將導致只有中歐兩方自己先將自己的頻道切斷才能實現干擾對方的軍事信號,這理由毫無說服力。
對于中國來說,是不可能讓的。中國遵從了國際規則來,雖然一向推崇孔子的“禮讓”原則,但也不能在這么重要的事情上禮讓。
共用頻段是無意,無奈之舉。但雙方是公平的競爭,技不如人總不能讓對手原地等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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